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3-11-01来源: 开丰娱乐注册-开丰平台登录-平台首页入口

  《杭州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集成改革,着力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智保护工作体系,努力打造创新驱动、多跨协同、高效便捷的中国式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城市范例。

  到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保护链条运行顺畅,保护生态良好,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现突破,创新主体维权便利度明显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80分以上,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和保护水平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平均办理周期缩短至50天以内,知识产权司法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3%以上,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成功率37%以上,重点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维权指导率达100%。全市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50件以上,每百户企业有效注册商标125件以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使用率80%以上,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5%以上,以版权产业为核心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2%以上。

  1.建立高效统筹协调机制。将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区县(市)每年研究部署知识产权保护工作2次以上。建立市政府牵头抓总,市各有关部门、区县(市)政府协作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

  2.部署推进系列重点专项工作。开展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依托杭州未来科技城等创新主体集聚地,探索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集中统一管理模式。开展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片区知识产权治理专项行动,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创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片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模式,探索知识产权服务对外开放试点。开展县域知识产权山海协作专项行动,共建优质地理标志产品基地,培育“千岛农品”等区域公共品牌。

  3.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安排,适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工作,制定落实《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条例》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制定加强杭州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规范化管理、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起诉审查指引等方面政策。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探索,制定网络直播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指引,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

  4.完善行政保护体系。将“调解专利纠纷,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重复侵权”职能下放至区、县(市)。开展“雷霆”系列专项行动,加强重点商标、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按照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委托事项,加强对专利代理活动的监管。建立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和“红黄绿码”分类监管事项清单。组织开展“剑网”系列专项行动,重点依法严厉打击网络侵犯版权行为。示范区建设期间,办理各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000件以上。

  5.提升司法保护质效。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审合一”改革。推行知识产权司法智能辅助办案方式,缩短诉讼周期,提升审判效率。推行“先行判决+临时禁令”救济模式,办理一批典型案例。对重复侵权、侵权持续时间长、地域范围广等违法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6.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工作格局。加强杭甬双城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合作,定期会商研究重点案件、重大问题。优化长三角地区、G60科创走廊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发布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探索专利检验鉴定跨区域协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诉裁、诉调对接机制,建立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在专业市场设立知识产权行政刑事联合保护工作点。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探索各类侵权纠纷案件联合审理机制,配合开展商标、专利巡回评审和远程评审。建立专利非正常申请快速处置市、区县(市)联动机制。

  7.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司法诉讼源头治理机制,探索知识产权市场化解纠纷试点,累计建设各类调解组织80家以上,每年办理纠纷调解案件2000件以上。加强杭州知识产权仲裁院建设,拓展纠纷调解渠道。在区县(市)、重点园区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品牌指导服务工作站点,每年办理维权援助案件2000件以上。

  8.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加快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共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基地、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在拱墅区、余杭区设立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站点,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预审领域。到2025年,专利快速预审量3000件以上。加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争取拓展文化创意等产业预审领域。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试点。

  9.打造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高地。依托高校等单位,建设杭州市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训基地,每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建立杭州市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委员会,培育行政裁决主审员和合议组组长不少于20名。建立总数不少于50名且行政司法共享的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队伍。引进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20人以上,培养知识产权师、国家专利代理师500人以上。

  10.开展全方位知识产权宣传。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品牌日等宣传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文化传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机关、进市场、进学校、进社区“五进”活动,示范区建设期间,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不少于100次。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件。

  11.优化知识产权部门机构设置。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探索推动多类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加强市、区县(市)知识产权部门管理和执法力量。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市域全覆盖。优化版权行政执法部门机构设置,加强版权行政执法。

  12.优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构设置。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行使改革试点。建立知识产权警务联络官制度,实现知识产权警务联络官区、县(市)全覆盖。在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旺盛区域建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机制。

  13.推进知识产权数字化改革。依托浙江知识产权在线“一链条保护”应用场景,打造一批应用最佳实践案例。打造商业秘密保护智能化平台。迭代升级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

  14.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办好2024年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杭州世界知识产权大会,充分展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及创新开放成果。发挥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永久落户杭州主场优势,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宣传力度。定期召开涉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座谈会。

  15.引导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启动重点企业海外专利商标布局推广计划,建立重点出口企业名录,到2025年,实现重点出口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能力全面提升。加大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审查高速路(PCT-PPH)等绿色通道宣传推广力度,到2025年,杭州企业通过PCT渠道布局多国专利保护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体系、工业品外观设计海牙体系等申请途径,加强商标、外观设计等海外布局,到2025年,马德里体系国际商标注册量1240件以上。

  16.建立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体系。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杭州分中心,建立海外知识产权争端应对机制。建设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监测系统和“涉外知识产权预警大脑”,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示范区建设期间,发布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分析报告不少于20份。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数据库、法律信息库和专家库,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联盟。

  17.引进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资源。发挥知识产权专家、法律专家以及技术专家等资源优势,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点口岸高风险侵权商品联合检查。发布海外和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维权援助机构、知识产权志愿者观察员企业名录。

  (一)打造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优选市。争取创建国家级数字经济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布局一批数字经济产业高价值发明专利,到2025年,全市拥有数字经济产业高价值发明专利30000件以上。建立电子商务平台防范假冒侵权机制;开展商标领域禁用词全网监管示范试点;推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GB/T 39550-2020)国家标准实施;示范区建设期间,每年办理电商专利侵权案件不少于2000件。依托杭州互联网法院,加大对涉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在余杭区探索涉网知识产权纠纷诉讼源头治理工作。指导电商平台建立侵权产品和假冒品牌特征库和识别模型,快速处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制度,制定相关标准规范不少于4项,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

  (二)打造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标杆市。提升创新主体维权便捷度,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国家试点,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商标、专利侵权判定及法律状态等信息交换渠道。推行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简案快办”。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可及性,在钱塘区建设科创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在滨江区开展贯彻《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规范》(DB 3301/T 0345-2021)省级地方标准试点,提供全门类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

  (三)打造开放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典范市。推动完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全方位服务模式,在外向型企业集中区域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联络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境外展会专利纠纷保险等业务。加强对外向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合规指导,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风险“体检”。聚焦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纠纷多发问题,建立对外贸易知识产权预警援助机制。建立大型赛事、展会知识产权违法线索互通、监管标准互认、执法信息互联等机制。

  (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助力共同富裕先行市。推进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以“西湖龙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建设地理标志数据信息库,优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使用流程,探索地理标志产品市级地方标准。到2025年,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年产值60亿元以上,惠及农户35000户以上。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和交叉许可试点,示范区建设期间,参与开放许可公开实施专利不少于1600件,建立专利开放许可纠纷处理工作机制。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专利快速授权支持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牵头,市各相关部门,区县(市)政府共同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细化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大会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动员部署会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二)建立推进机制。将示范区建设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市场监管领域工作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示范区建设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评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后,及时修正相关任务重点及指标。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实施闭环销号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完成。及时向上级报送重要信息和典型案例。

  (三)强化保障措施。示范区建设期间,累计投入用于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建立知识产权舆情监测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表彰激励。组织开展地方党政干部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培训。

  (四)制定支持政策。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引导社会资源向知识产权高水平保护等流转。建立政策动态评估和调整机制。支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指标监测体系,依法在产业、科技、金融、人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本方案自2023年11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4月30日,由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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